| 化学品简介 | 回目录 | 【中文名称】
乙酸亚铊 | 【英文名称】
thallium(Ⅰ)acetate | 【中文同义词】
乙酸铊 乙酸铊 乙酸亚铊 醋酸铊 乙酸亚铊(1+)盐 醋酸铊(I) 乙酸亚铊盐 乙酸鉈(I) 乙酸亞鉈 | 【英文同义词】
ACETIC ACID, THALLIUM(I) SALT ACETIC ACID THALLIUM SALT ACETIC ACID THALLOUS SALT THALLIUM(+1)ACETATE THALLIUM ACETATE THALLIUM ACETATE (OUS) THALLIUM(OUS) ACETATE THALLIUM(OUS) ACETATE THALLOUS ACETATE Acetic acid, thallium(1) salt Acetic acid, thallium(1+) salt Aceticacid,thallium(1+)salt aceticacid,thallium(1++)salt ethanoicacid,thalliumsalt Rcra waste number U214 rcrawastenumberu214 Thallium acetate Tl(OAc) Thallium monoacetate thalliumethanoate | 【CAS No.】
563-68-8 | 【分子式】
C2H3O2·TI | 【分子量】
263.42 |
| 危险性概述 | 回目录 | 【健康危害】
粉尘能刺激眼睛、鼻。易经皮肤吸收。中毒多半是由误服引起,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胃肠道和肾脏。此外,引起毛发脱落、皮疹。 |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 |
| 急救措施 | 回目录 |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碘化钾60mL灌胃。就医。 |
| 消防措施 | 回目录 |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铊。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泄漏应急处理 | 回目录 |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回目录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回目录 | 【中国MAC(mg/m3)】
0.01(Tl)(皮) | 【前苏联MAC(mg/m3)】
0.01 | 【TLVTN】
0.1mg(Tl)/m3 |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理化特性 | 回目录 | 【外观与性状】
白色针状结晶,易潮解。 | 【熔点(℃)】
110 | 【相对密度(水=1)】
3.68 | 【闪点(℃)】
无意义 |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 【主要用途】
用于生产脱发剂、杀虫剂和用作分析试剂。 |
| 废弃处置 | 回目录 | 【废弃处置方法】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破损容器禁止重新使用,要在规定场所掩埋。 |
| 运输信息 | 回目录 | 【危险货物编号】
61095 |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1.0 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50 公斤;钢板厚0.75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00 公斤);塑料袋外塑料桶(固体);塑料桶(液体);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