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地下水质氯化物、硫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为天然地下水基体,定值特性量为Cl⁻、no2⁻、no3⁻和SO4²⁻一等,严格执行国家一级标准物质 技术规范制备而成。适用于地下水相关无机成分分析中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和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能力考核及分析结果仲裁等技术工作。
二、 样品制备
标准物质候选物釆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经陈化、灌装熔封和灭菌等步骤制 备而成。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物质在满足均匀性评估和稳定性评估的基础上,釆用多种测量方法和多个实验室定值。特征量的标准值为协作定值测量结果的算数平均值。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标准物质不均匀性引起的不确定度、不稳定性引起的不确定度和定值过程带来的不确定度合成后乘以扩展系数(标准物质的扩展系数为2,对应置信概率95%)得到。标准值和不确定度见表1。
四、 计量溯源性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定值测量方法
标准物质定值测量方法详见表2。
六、 有效期
根据特性量值在保存条件下(室温)的稳定性考察,此标准物质暂定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将进行跟踪监测其稳定性,如发现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七、 包装、储存和使用
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20mL/支),保存条件为室温。使用前应充 分摇动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立即使用或转移备用,使用过程中避免沾污。
八、 定值实验室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室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 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国家地质实验测 试中心、黑龙江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存储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仅对加盖“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
3.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表1地下水质氯化物、硫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特性量值与不确定度
特好 | cr | NO; | NO; | sot |
单位 | mg/L | mg/L | mg/L | mg/L |
标准值 | 65.2 | 3.98 | 40.2 | 111 |
不确定度 | 1.5 | 0.22 | 0.9 | 4 |
表2地下水质氯化物、硫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定值测试方法
特ft* | 分析旅 |
cr | IC、VOL |
NO; | IC、VOL |
NO; | IC、VOL |
SOj’ | IC、ICP-OES |
符号说明:
1CP-0E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VOL 容量法
IC 离子色谱法
相关产品信息| 编号 | 产品名 | CAS | 规格 | 品牌 | 价格 | 过期时间 |
|---|
| GBW(E)084500 | 地下水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氯化物硫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 | | 20mL | 中国 | 1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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