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碳酸钠是一种重要的无机过氧化物,为碳酸钠与过氧化氢的结晶加合物,分子式通式为2Na2CO3⋅3H2O2,兼具碳酸钠的碱性和过氧化氢的氧化性,是固体化的双氧水。它解决了液态过氧化氢储运、使用不便的问题,且漂白、氧化效率高、无氯残留,是环保型的氧系漂白剂 / 氧化剂,广泛应用于日化、造纸、纺织、水处理等领域,是兼具实用性和环保性的大宗精细无机化工品。
一、基本理化信息
基础参数:分子量 314.02(按 2Na₂CO₃・3H₂O₂计),CAS 号 15630-89-4;外观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颗粒,工业品常为球形颗粒(便于储运和使用)。
物理常数:堆积密度约 0.9~1.2g/cm³,易溶于水,20℃时溶解度约 15g/100mL;水溶液呈弱碱性,pH 值约 10~11,溶解过程缓慢释放过氧化氢,无明显放热或吸热。
稳定性:常温干燥环境下稳定性良好,储存期内有效氧损失低;受热(>60℃)、遇水、接触重金属离子(Fe³+、Cu²+、Mn²+ 等)、强酸或还原剂时,会加速分解,释放氧气和碳酸钠,分解反应:2(2Na2CO3⋅3H2O2)=4Na2CO3+6H2O+3O2↑。
核心指标:工业品级以有效氧含量为核心判定标准,合格品有效氧≥13.5%,优等品≥14.0%,食品级≥14.5%,有效氧含量直接决定其漂白、氧化能力。
相容性:与非还原性的碱性物质相容,与易燃物、还原剂、强酸、重金属盐、酚类等物质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引发分解甚至燃烧。
二、核心化学性质
过碳酸钠的化学性质由其加合物结构决定,兼具碳酸盐的碱性和过氧化氢的氧化性,核心特性均围绕这两种性质展开,无独立的新化学特性:
氧化性(核心特性):遇水解离出的过氧化氢具有强氧化性,能与还原性物质(如色素、有机物、硫化物等)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破坏色素分子结构实现漂白,同时可氧化降解有机污染物,是其作为漂白剂、氧化剂的核心原理;氧化强度温和,优于氯系氧化剂,且无氯残留。
碱性:解离出的碳酸根水解呈弱碱性,能中和体系中的酸性物质,同时碱性环境可提升过氧化氢的氧化漂白效率,无需额外添加碱剂,实现 “漂白 + 调碱” 一体化。
分解性:受外界因素刺激易分解为碳酸钠、水和氧气,分解产物均为无毒无害的无机物,无二次污染,是其环保性的核心体现;可通过添加稳定剂(如硅酸钠、硫酸镁、EDTA 等)抑制分解,提升储存和使用稳定性。
络合性:与水接触后,体系中的碳酸根和稳定剂可与重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减少重金属离子对过氧化氢的催化分解,间接提升自身稳定性。
三、主要制备方法
工业上过碳酸钠的制备以碳酸钠和过氧化氢为原料,采用液相结晶法为主,工艺成熟、操作简单,可实现连续化生产,核心分为一步法和二步法,其中一步法为目前主流工艺:
一步法(主流):将碳酸钠配制成饱和水溶液,加入适量稳定剂,在低温(10~20℃)、搅拌条件下缓慢滴加过氧化氢溶液,控制反应体系 pH 值和浓度,使过碳酸钠直接从溶液中结晶析出;经过滤、洗涤、低温干燥(<60℃,防止分解)、造粒,得到成品;该工艺流程短、原料利用率高、能耗低,占工业生产的 90% 以上。
二步法:先将碳酸钠和过氧化氢在低温下反应生成过碳酸钠溶液,经浓缩、蒸发至一定浓度后,再进行冷却结晶、过滤、干燥、造粒;该工艺产品纯度高、有效氧含量稳定,适合生产食品级、高纯度过碳酸钠,但流程较长、能耗稍高,适用于高端需求。
关键工艺要点:全程需控制低温(防止过氧化氢分解)、加入足量稳定剂(提升产品稳定性)、低温干燥(避免产品受热分解);工业品常通过造粒处理,制成球形颗粒,提升产品的流动性、抗结块性和储运稳定性。
四、核心工业用途
过碳酸钠凭借氧化性强、碱性温和、无氯残留、分解产物环保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日化、造纸、纺织、水处理、食品加工等领域,按使用场景可分为四大类,其中日化领域为最主要用途:
1. 日化领域(占比约 60%,核心用途)
作为洗涤剂专用氧系漂白剂,是洗衣粉、洗衣液、彩漂粉、漂白剂的核心成分,分为民用和工业用:
2. 造纸与纺织领域(占比约 20%)
作为环保型漂白剂,替代氯系漂白剂,用于纸浆和纺织品的漂白:
3. 水处理领域(占比约 15%)
作为氧化型水处理剂,用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及水产养殖的水质改良:
4. 其他领域(占比约 5%)
食品加工:食品级过碳酸钠用作食品漂白剂、消毒杀菌剂,用于果蔬、粮食的保鲜消毒,及食品加工设备、容器的清洗消毒,符合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
工业氧化剂:用于化工合成中的氧化剂,及金属表面的除油、除锈处理,温和氧化不腐蚀金属;也可用于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氧化降解其中的难降解有机污染物。
应急供氧:因分解可释放氧气,可制成应急供氧剂,用于矿山、井下、海上等场景的应急供氧,操作简单、供氧稳定。
五、安全与管控属性
1. 危险品分类
2. 毒性与危害
过碳酸钠本身低毒,急性经口、经皮毒性均较低,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刺激性和氧化性灼伤,无慢性毒性,分解产物均为无毒无机物,无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局部刺激:固体粉末或水溶液接触眼睛,会引发结膜充血、刺痛;接触皮肤会造成轻微脱脂、干燥,高浓度溶液可能引发轻微氧化性灼伤。
吸入危害:吸入其粉尘会刺激呼吸道粘膜,引起咳嗽、咽痛,脱离接触后可自行缓解。
环境危害:本身无环境毒性,分解产物为碳酸钠、水和氧气,无二次污染,对水体、土壤、大气均无危害,属于环境友好型化工品。
3. 储存与操作要求
储存要求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 30℃,相对湿度<75%,远离火种、热源、易燃物、还原剂、强酸、重金属盐;
采用密封包装(塑料桶、纸袋),防止吸潮和结块,包装内可加入干燥剂,提升储存稳定性;与禁忌物严格分开存放,严禁混储;
储存期一般为 6~12 个月,储存过程中需定期检查,防止吸潮分解。
操作要求
操作人员穿戴护目镜、防尘口罩、耐酸碱橡胶手套、工作服,作业环境配备通风系统和应急洗眼、冲淋设备;
操作时避免与易燃物、还原剂、强酸等物质接触,投料时缓慢加入,防止剧烈反应;避免粉尘飞扬,防止吸入或接触眼睛、皮肤;
水溶液现配现用,不宜长时间存放,防止分解失效;使用时可根据需求稀释,控制浓度。
4. 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立即隔离泄漏区域,穿戴防护用品用干燥砂土、蛭石覆盖收集,装入密封容器中,严禁用水冲洗(防止溶解后流失,且水溶液易溅洒引发刺激);收集后的废弃物可直接稀释后排放(无环境危害),或作为普通工业废料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至少 10 分钟,若有轻微灼伤,涂抹凡士林保护皮肤,无需特殊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持续冲洗 15 分钟以上,切勿用手揉搓,若仍有刺痛、红肿,立即就医。
吸入危害: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出现咳嗽、咽痛加重,给予雾化吸入处理,必要时就医。
误食:立即饮用大量温水催吐,随后饮用牛奶或蛋清保护胃粘膜,无需特殊解毒剂,就医对症处理即可。
灭火处理:本身不可燃,遇火仅会加速分解释放氧气,不会引发燃烧;若周边易燃物起火,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用水冷却过碳酸钠容器,防止其受热分解加剧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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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染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颜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冰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化肥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