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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胍碳酸盐-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氨基胍碳酸盐
CAS NO:2582-30-1
危险
易燃固体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理化特性】

颜色 白色至类白色;形态 结晶粉末;熔点 170-172 °C (dec.)(lit.);堆积密度 700kg/m3;密度 1,6 g/cm3;LogP -6.61 at 25℃;水溶解性 <5 g/L (20 ºC)。

【预防】

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避免吸入粉尘。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应急】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如有呼吸系统病症:呼叫急救中心/医生。 脱掉沾污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火灾时:使用干砂、干粉或抗醇泡沫灭火。

【贮存】

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

将内装物/容器送到批准的废物处理厂处理。

【个体防护】

紧急呼叫电话:119、110、120 请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原危险化学品周知卡)执行 GB/T 30000.31-202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1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2024年6月1日实施),技术内容与GHS第九修订版一致,承接已废止的HG 23010-1997功能。标志采用文字与图形组合,含产品标识符、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要素,用于提示危险、指导防护与应急。具体内容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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