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25年第6号公告,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这是继3月份发布50项新标准后,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完善。
本次公告内容覆盖面广,涵盖通用标准、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理化与微生物检验方法、生产卫生规范等多个领域。
其中,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25)将全面替代现行的GB 2762-2022,并于2026年9月2日正式实施,届时旧版标准将同步废止。
应用原则调整
标准对“干制品”类(如肉类干制品、干制水产品、干制食用菌)折算原则进行了调整:肉类干制品不再通过“以新鲜食品限量结合脱水率/浓缩率折算”来确定限值,其污染物限量在指标表中单列明确;但干制水产品和干制食用菌仍按折算原则处理。
肉类干制品重金属限值修订
与应用原则调整相对应,肉类干制品的重金属限值也进行了全面修订。由于取消了折算方式,肉类干制品中铅、镉、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限值被明确写入标准表格(例如肉制品中铅的限值示例为0.3 mg/kg,具体以标准正文表格为准)。
新标准对包装饮用水(天然矿泉水除外)中的 亚硝酸盐 限量及其引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限量由0.005mg/L修订为0.1mg/L,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亚硝酸盐限量保持一致。
编辑性调整 —— 熟肉干制品中 N-二甲基亚硝胺(NDMA)条目处理
变化说明(新增):旧表10单独列出“熟肉干制品 3.0 μg/kg”。在 GB 2762-2025 中,该单独条目被编辑性删除(属于类别归并处理),但限量实质不变:熟肉干制品的 NDMA 限值继续为 3.0 μg/kg,现统一纳入“肉制品”管理,与其他肉制品适用相同限值。
将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限量正式纳入主标准
变化说明(新增):原 GB 2762-2022 的 1 号修改单中已对食用燕窝作出亚硝酸盐(nitrite)限量规定 30 mg/kg,GB 2762-2025 将该规定正式并入主标准表8。
食品类别表新增细分项:熟肉干制品与食用燕窝
变化说明(新增):在食品类别与表注中,肉及肉制品类别新增“熟肉干制品(例如:肉干、肉松等)”作为熟肉制品子类;其他类新增“食用燕窝”作为独立细分项,便于针对性设定限量和检验方法。
与检测方法对接 —— 多项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被更新
GB 5009 系列(如丙烯酰胺、抗坏血酸等)和 GB 4789 系列(如空肠弯曲菌、产肉毒毒素梭菌检测)等被同步发布/修订,便于监管与执法时使用统一方法判定是否超标。
除了上述焦点标准外,本次还发布了涉及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铁路餐饮服务卫生规范以及多项理化检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此外,还发布了对 《生乳》(GB 19301-2010) 和 《灭菌乳》(GB 25190-2010) 的修改单,调整了山羊乳的酸度指标,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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